高鐵坐過站險釀禍 婦人險按緊急按鈕遭制止
一名中年婦女15日上午搭乘高鐵時,因坐過站竟試圖按下車廂緊急按鈕,所幸被同行男子即時制止,避免列車臨時停車。根據《鐵路法》第68-1條規定,非危及人身安全而任意觸動緊急裝置者,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事件目擊者將過程分享至論壇Dcard,引發網友熱議。
目擊者還原現場 婦人慌張險觸法
目擊者表示,當時高鐵已抵達桃園站,車門關閉超過10秒並準備發車,該名婦女與同行男子因錯過下車時機顯得慌張。婦女竟衝向緊急按鈕企圖開門,同行男子見狀立即阻止。目擊者直言,若非及時攔阻,恐重演先前乘客誤觸緊急設備導致列車停駛的事件。
網友熱議 高鐵非公車不可隨意下車
事件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批評婦女行為荒謬,有人指出:「高鐵不是公車,不能隨意下車。」另有網友提及國外案例,如法國曾有乘客拉下緊急煞車導致列車相撞的慘劇。高鐵公司則重申,緊急按鈕僅限火災、急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狀況使用。
法規嚴懲 最高罰鍰100萬元
根據《鐵路法》第68-1條,非緊急情況使用列車緊急設備者,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也規定,擾亂公共秩序者得處1萬元以下罰款。高鐵公司呼籲,若坐過站應於下一站下車並向站務人員求助,切勿觸動緊急裝置。
類似事件頻傳 高鐵加強宣導
回顧2024年,也曾發生乘客因坐過站誤觸緊急按鈕導致列車停車。高鐵公司強調,此類行為雖未造成嚴重延誤,但仍會依法追究責任。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事件最終狀態與觀察點
目前該名婦女未被開罰,但事件引發社會對公共交通工具安全使用的關注。未來是否會有更嚴格的執法或宣導措施,將是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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