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調整風電開發策略 化解爭議確保綠電目標 經濟部為達成2030年綠電佔比三成的目標,原計劃加速離岸風電區塊開發三-三期選商草案公告,但由於三-一、三-二期風場面臨融資困境,政策方向已從「越快越好」轉為「先好再快」。經濟部暫緩三-三期草案公告,優先解決現有爭議,並調整選商機制,包括取消強制國產化、設定底價、放寬單一風場裝置容量上限,以及以併網時間作為獎勵措施。
政策轉變背景與爭議 三-一、三-二期風場因國產化要求與零元競標機制,導致融資困難,開發進度受阻。經濟部高層原先傾向收回進度落後的開發權,重新納入三-三期選商,但業界認為此舉可能加劇風險。風電圈人士指出,政策應具穩定性,漸進調整而非全盤推翻,並呼籲優先解決三-一、三-二期風場的窒礙問題。
新選商機制細節 三-三期選商將不再強制國產化,改為設定底價(下限費率),確保開發商若無法簽訂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可由政府收購電力。此外,單一風場裝置容量可能不設上限,並以技術實績、財務能力等作為評選指標。併網時間越早的風場,底價將越高,以鼓勵開發商加速進度。
業界擔憂與建議 部分開發商正洽談整合三-一、三-二期風場資源,以降低風險。業界擔憂,若三-一、三-二期風場無法順利開發,過度依賴三-三期可能導致綠電供應不及。企業對綠電需求迫切,經濟部應優先解決現有風場的融資與合約問題,確保綠電能如期上線。
未來觀察重點 經濟部如何平衡政策穩定性與調整彈性,將是達成綠電目標的關鍵。業界也將關注三-三期選商機制的最終定案,以及現有風場的進展是否能夠突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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