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公布115年勞動檢查方針,因應台中倉儲大火等重大職災事件,特別將「平行承攬安全管理」及「營造工地進場管制」增列為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事項,標誌著台灣勞動檢查制度的重大變革。

平行承攬管理成檢查新焦點

職安署綜合規劃組組長張毅斌表示,台灣工地常有承攬商交付工程給再承攬商、再承攬商再交付給再再承攬商的複雜情況。以建築工程為例,水電工程、電梯工程、結構體工程往往由不同承攬商進行,過往三個承攬商都無法互相管理,施工時缺乏統合機制。

未來勞檢機構實施檢查時,將特別要求業主必須指定平行承攬商中有統合管理責任的單位,讓勞檢機構能針對每一個承攬商實施安全衛生檢查。張毅斌指出,目前希望雇主能透過私契約規範,未來修正職安法後將直接要求業主應指定一家統合管理。

台中火災事件催生檢查改革

此次方針調整的重要背景是日前台中倉儲大火事件。據勞動檢查發現,該案為2單位平行施工,其中一單位執行乙炔作業時未善盡防火措施,導致其他包商材料著火。這起事件凸顯了平行承攬作業缺乏統合管理的安全隱患。

營造工地進場管制強化

新方針也強化營造工地進場管制檢查,要求業主確保管制工地進出,包括確認進場施工人員是否投保職災保險、完成教育訓練等。同時,必須確保工作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器具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並張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等識別證明。

張毅斌說明,近期發現職災勞工多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問題,因此增列相關檢查內容。

應對氣候變遷新增熱危害預防

因應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趨勢,115年勞檢方針也增列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檢查項目,督促相關業者確保勞工於戶外從事熱危害高風險作業時,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高風險事業單位系統化改善

新方針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高風險事業單位在進行職業災害調查分析時,除應就管理制度進行檢討,找出失效根本原因外,並應就使用相關設備或設施實施風險評估,提出足以防止職業災害再發生的改善對策。

室內裝修消防防護強化

鑑於近年發生倉儲火災及營造工程氣爆案,多係因室內裝修不慎肇災,新方針增加規定:勞動檢查機構進入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如查獲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與室內裝修施工未訂有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申報主管機關者,應移請相關主管機關查處。

根據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部必須依據國內勞動狀況、安全衛生條件、職業災害嚴重率及傷害頻率,每年公布勞動檢查方針,各地勞檢機構須在勞檢方針公告3個月內提報勞檢計畫。這次方針的調整反映出政府對職業安全的重視,以及從重大職災事件中汲取教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決心。

最後修改日期: 2025/07/24

作者

留言

撰寫回覆或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