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嚴抓交通違規 半年取締3.6萬件 台中市警局今年1至6月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共取締交通違規36,306件,其中「闖紅燈」以27,709件居首,其次為「行人違規」4,119件及「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市警局統計同期行人24小時內死亡人數達14人,其中11人涉違規行為,占比78.6%,主要違規類型為「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
罰責加嚴 6月30日起實施 交通部修訂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6月30日生效,針對多次違規或肇事的駕駛人,罰責大幅提高。肇事致行人輕傷罰款提高至1萬8,000元;致重傷或死亡則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強調,將持續滾動修正執法策略,加強取締高風險路口違規行為,守護行人安全。
警方呼籲行人與駕駛共同遵守規則 李文章提醒行人注意道路狀況,避免任意穿越馬路或行走時使用手機;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路口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市警局也要求各分局針對易肇事路口加強執法,重點取締「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等違規。
未來觀察點 隨著罰責加嚴,台中市警局預期將進一步降低行人事故率,但成效仍需長期觀察。市民與駕駛人對新規的適應程度,以及執法力度是否持續,將是影響專案成果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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