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緊急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爆規格爭議 監委要求跨軍種整合
監察院21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在2024年海虎艦人員落海事故後,由陸、海、空三軍分別緊急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卻出現裝備規格缺乏共通性、疑不符契約規定等爭議,恐影響緊急救援成效。監委賴鼎銘、蕭自佑、葉宜津督促國防部應檢討跨軍種裝備整合及跨單位救援規劃。
陸軍採購涉中國製零組件爭議
審計部查核陸軍司令部採購案,發現部分零組件疑涉中國大陸產製,且檢測報告由中國大陸檢驗實驗室提供,疑不符契約規定。國防部回應表示,所指中國大陸產製設備只是廠商委託檢測實驗室使用器材,並非履約產品零組件,且契約僅要求產品應符合國際認證,未限制檢測實驗室地點或檢測設備產地。監委調查發現採購契約條文對檢驗要求與產品零組件來源規範仍不明確,要求國防部通盤檢討並修正契約條文。
海軍限制性招標引發公平性質疑
海軍司令部辦理同類採購,規劃初期就指定特定廠牌,以緊急需求為由採限制性招標。審計部報告提及此舉有規避公開招標程序之嫌,且採購單價較空軍採購案高,疑涉違反公平採購原則。但根據工程會、國防部說明及調查發現,此採購攸關官兵生命安全,且海軍新造艦合約廠商台船公司已有採購該廠牌型號經驗,為確保最短時效內取得足夠裝備,採限制性招標仍符合政府採購法公平、公開及效率與功能原則。
空軍防爆規格爭議獲澄清
空軍司令部辦理採購案中,審計部關注交付裝備防爆規格疑不符契約規定。經國防部函請具防爆規格檢測能力的工研院實驗室確認,得標廠商交付的「人員落海警示器」防爆等級與契約要求屬同等級,適用於相同防爆環境,應符合契約規範。
三軍規格不一恐影響救援時效
監委強調,國防部為因應海上突發事故而緊急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裝備,卻由陸、海、空軍分別辦理,導致不同技術規格並存,缺乏共通性與整體性救援規劃。若救援訊號無法被搜救單位即時且正確接收,將延誤救援時效,影響官兵安全。
事件背景與未來改善方向
此爭議源於2023年12月海虎潛艦在小琉球附近海域值勤時,救難浮標因故浮出,決定透過人力回收救難浮標,但因湧浪過大導致6名官兵落水,3名官兵獲救、3人失蹤的事故。監委認為國防部應檢討跨軍種裝備整合、救援成效評估及跨單位救援演訓規劃,以提升海上緊急救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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