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在花蓮漁港及石梯漁港斥資1500多萬元設置的固定式起重機,自2019年完工驗收後閒置長達6年,設備嚴重銹蝕損壞,遭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定代檢機構檢查發現多處問題,勒令停止使用。審計部提出檢討指出縣府財產管理不善,截至今年3月底仍無修復計畫或後續處置措施。

規劃缺失與環境因素影響

根據花蓮縣政府提報的「花蓮縣漁港機能改善與多元化利用建置新興計畫」,此工程經行政院於2017年6月核定,經費為新台幣1500多萬元,原預計2018年底完成固定式起重機等設施。審計部檢討報告指出,前置規劃作業未考量緊鄰海邊迎風面不利環境因素,導致必須辦理變更設計,同時未依契約圖說辦理驗收,造成竣工檢查缺失改善期間長達1年5個月,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延宕啟用時程。

管理不當與技術人力短缺

縣府未於工程招標前妥善處理竣工後的維護管理事務,法定專業技術人力未及時到位,導致設施新建完成並取得竣工檢查合格證後,遲遲無法依計畫使用提供漁船上架服務,未能達成新建設施預期效益。自2019年間驗收完成後,縣府未辦理財產登記及保固期間定期檢查,至2021年間經檢查發現設備多處損壞銹蝕。

漁民批評與縣府回應

林姓漁民向中央社表示,縣府裝設漁港固定式起重機事前未和漁民溝通討論是否合用,裝設完成後沒有漁民使用過,浪費公帑。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回應指出,當初新建起重機廠商確實有依規定按圖施工,但2座固定式起重機經多次地震結構恐受到影響,縣府已委請結構技師做鑒定評估,待報告出爐確認設施保管年限後,將請示中央相關單位審計部、農業部等後續處理方式。

後續處理與觀察重點

目前花蓮縣政府正等待結構技師的鑒定評估報告,以確認這些閒置6年的起重機設施結構安全狀況及剩餘使用年限。後續處理方式將取決於專業評估結果,並需徵詢中央主管機關意見。此案凸顯公共工程從規劃、執行到後續維護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與使用者溝通協調的必要性。

最後修改日期: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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