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院25日針對達德能源行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國民黨籍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因收受2000萬元賄款,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同黨議員王又民收受225萬元賄賂,遭判有期徒刑9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全案仍可上訴。

達德公司行賄手法曝光

根據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書,達德公司為求在雲林縣施作風力發電工程順利,自2019年起透過時任董事長王雲怡、執行長潘正綱,尋求時任議長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支持,以消弭地方阻力及協助取得縣府核發公文。

行賄手法包括將拋石工程石料供應交由沈宗隆指定的包商鍾慶郎承攬,透過提高拋石單價方式,將工程款項夾帶賄款轉交沈宗隆。沈宗隆與鍾慶郎分別獲得2000萬元及540萬4899元賄款。王又民部分則以「中秋活動禮品贊助」、「地方人士禮品」、「地方活動補助」等名目,前後收受225萬元賄款。

涉案人員刑度差異

本案歷經近30個審理庭期,傳訊近30名證人。白手套鍾慶郎因主動坦白犯行且對偵辦有重要貢獻,已繳交犯罪所得,獲判免刑。潘正綱因坦承犯行,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達德公司前董事長王雲怡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共二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法院量刑考量

雲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王子榮表示,沈宗隆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態度良好,符合減刑條款,因此量刑3年6個月。然而王又民始終否認犯行,辯解與證詞出入過大,難認犯後態度良善,因此重判9年6個月。

法官指出,綠能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民意代表本應盡力協助,卻動起從中營利的想法,成為離岸風電綠能政策的阻礙。

政治影響與後續程序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民代犯貪污罪需判決確定後才會解職。若當事人及檢察官於一審判決後20天內均未提起上訴,則屬判決確定,由內政部依規定予以解職。

沈宗隆親自到庭聆聽判決後表示「算公道」,並自嘲如果入獄,請記者幫忙送菜。王又民則對判決感到遺憾但予以尊重,等收到判決文後將提出上訴。

綠能弊案連環爆

值得注意的是,雲林縣近年綠能爭議不斷,據自由時報報導,雲林縣這幾年已有7起綠能相關弊案,共3名議員、5名鄉長及1名鄉代會主席涉及官司,顯示綠能發展過程中的監管漏洞亟待解決。

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一審宣判並非最終結果,各被告仍可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縣府民政處強調,目前兩人議員資格不受影響,需待三審定讞才會面臨解職處分。本案發展將持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特別是對未來綠能政策推行與政治生態的影響。

最後修改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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