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鄉長夫婦涉光電索賄重判 丈夫棄保潛逃

雲林縣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涉嫌向太陽能光電業者索賄560萬元,分別遭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判處12年及13年6個月徒刑,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然而,丁文彬自今年6月下旬起未依法院裁定每日至派出所報到,經台南高分院多次拘提、傳喚未果,已認定棄保潛逃,沒收150萬元交保金,檢方即將發布通緝。

索賄案情細節曝光

根據法院判決書,光電業者在雲林縣台西、四湖、口湖鄉建置地面型太陽能板時,需要申請通行權及架空電桿租用。時任台西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涉嫌藉故延遲核准程序,透過丁文的男性友人向業者傳話,要求支付對價以取得路權。經討價還價後,雙方同意以560萬元現金作為台西鄉公所核發路權的代價。

昱昶能源公司於2021年委託富台工程進行機電工程施工,因輸配電線路行經台西鄉轄內縣道及鄉道,必須申請路權。富台工程專案經理透過在地包商向林芬瑩、丁文彬行賄,最終達成560萬元的賄賂協議。一、二審法院均依共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林芬瑩12年徒刑、丁文彬13年6個月徒刑。

潛逃過程與司法處置

丁文彬於2022年5月4日獲雲林地院同意以150萬元具保停押。台南高分院於今年2月25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後,兩人再提上訴。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於6月聲請對丁文彬實施科技監控,台南高分院於6月20日裁定限制其出境、出海8個月,並要求每日晚上8時前至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台西派出所報到,但駁回科技監控聲請。

然而,裁定後丁文彬從未到派出所報到。台西派出所函文台南高分院後,院方核發拘票要求8月1日前拘提到案,但拘提未果。院方再命吳姓具保人應於8月26日與丁文彬到庭,兩人均未出現。台南高分院於8月28日致電丁文彬委任律師,要求丁文彬3日內與院方聯繫,但律師回覆表示自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時就已聯絡不到丁文彬,聯繫其妻林芬瑩也找不到人。院方最終認定丁文彬已藏匿,沒收保證金。

另案恐嚇取財與通緝程序

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表示,丁文彬另涉嫌向綠能業者恐嚇取財案件,雲林地院於7月底開準備程序庭時,丁文彬未出庭,警方拘提也未果。在台南高分院沒收保金後,雲林地院承審法官於9月5日裁定沒收30萬元保證金,待沒入保金裁定確定後,將立即發布通緝。

光電弊案頻傳引發關注

今年作為台灣能源轉型重要里程碑,為迎接非核家園目標,民進黨政府的政策讓中南部光電案場快速發展,但也讓「綠電招牌」蒙上陰影。除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涉入光電弊案震驚社會外,地方多名鄉鎮長、民代也涉嫌索賄,「綠電蟑螂」橫行鄉里的問題日益嚴重。

地方綠能弊案收賄主要呈現三大樣態,多數案件透過委託「白手套」在地方協調事務,而白手套在台西鄉長林芬瑩及其夫婿的收賄案中扮演關鍵角色。

事件現狀與後續發展

目前丁文彬已確定棄保潛逃,其妻林芬瑩同樣失聯,司法單位正積極追查兩人下落。待雲林地院沒入30萬元保證金的裁定確定後,檢方將立即對丁文彬發布通緝。此案不僅凸顯光電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監管漏洞,也反映地方政治人物利用職權牟利的嚴重問題,後續司法追訴與業界整頓成效將成為關注焦點。

最後修改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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