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行動電源安全新規全面實施 充電使用有禁忌

台灣高鐵10月8日正式公告新乘車須知,明確規定行動電源不可放置行李內,應隨身攜帶保管,若需充電時更不可放置皮包或行李內,必須放在桌上或手持使用。這項新規定源於今年發生的兩起行動電源起火事件,高鐵強調若因使用或保管不慎造成火警,旅客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今年兩起事故敲響安全警鐘

根據高鐵資料顯示,今年已發生兩起行動電源起火事件。4月12日,1607車次旅客的行動電源自燃冒煙,導致列車地板燒灼焦黑,該名旅客也輕微受傷。9月14日,南下681次列車乘客將行動電源放置在背包內充電,列車行經雲林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高鐵已針對這兩起事件向乘客求償,未來將持續透過車上跑馬燈、車站公佈欄加強宣導。

消防員揭密鋰電池起火關鍵原因

一位消防員在Threads平台詳細解釋行動電源為何不能放在密閉空間充電的關鍵原因。他指出,行動電源的鋰離子電池本身燃燒不需要氧氣,一旦發生熱失控起火,若放在行李箱、背包或手提包內,等到濃煙從拉鍊縫隙冒出時,就會錯失初期壓制熱失控的最佳時機,火勢將連同包包一起燒毀,甚至可能燒到座椅及他人財物。

正確處置方式與滅火迷思

消防員強調,針對鋰離子電池起火,乾粉、二氧化碳或海龍滅火器都無效。最好的處置方式是大量澆水,若有水桶應直接將起火的行動電源泡在水桶內,以爭取時間。他建議,行動電源若放在桌上,一旦出現燒灼味或熱分解冒煙,第一時間就可以用大量礦泉水澆灌,同時按下緊急求救鈴,請乘務員拿水桶來泡水,壓制熱失控直到電解液化學反應殆盡。

高鐵安全規範與認證要求

高鐵呼籲旅客,行動電源如有變形或異常發熱,請勿攜帶搭車或使用,並應使用BSMI或NCC認證合格之行動電源。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能及時處理。

安全意識提升刻不容緩

隨著行動電源使用普及,相關安全規範的建立與民眾安全意識的提升顯得格外重要。高鐵新規的實施不僅是對過往事故的反思,更是對未來乘車安全的積極保障。旅客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大眾運輸的安全環境。

最後修改日期: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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