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前少將、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大偉,因利用福興營區改建案向中華工程索賄高達4500萬元,一審遭依貪汙罪判刑12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已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近日審理此案,張大偉辯稱已將2000萬元賄款燒毀沖入馬桶,引發社會譁然。

案情核心與涉案人員

根據起訴資料,張大偉在擔任「興安專案」工程最高主管期間,涉嫌透過建築師孫文郁向中華工程前董事長沈華養暗示索賄,最初要求預算總額一成約3000萬元。中工得標30億元工程後,張大偉又透過白手套董俊褘將賄款加碼至4500萬元。

同案被告還包括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胞弟沈慶光,擔任中華工程董事長兼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判刑4年。檢方上訴指出,沈慶光對中工採購發包業務具有實質決定權,本案屬「白道軍方高層索賄」。

索賄手法與資金流向

檢調查明,為護航中工得標,張大偉與標案承辦人商討提高建物每坪造價為11.6萬元。中工同意加碼後,由董俊褘收受2800萬元,以柚子紙箱包裹、百貨公司禮盒袋包裝等方式轉交張大偉。其中200萬元作為中間人王慧敏的謝金,剩餘1700萬元賄款尚未給付即遭檢調查獲。

爭議辯詞與後續發展

張大偉在法庭上辯稱,2020年5月在台中大甲岳父家中,用燒金紙的鐵桶在屋頂連續燒了2天、燒了2000萬元,餘灰倒馬桶沖掉,另外600萬元用於修繕房屋和支應生活。

檢察官反駁,張大偉收取2800萬元卻未繳回任何款項,推諉花光、燒光,實際上仍擁有貪汙巨款。2023年5月起,張大偉連續吐錢,但因自認犯罪所得為2600萬元而非2800萬元,僅繳回2600萬元。

案件背景與採購細節

空軍作戰司令部2017年以「興安專案」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採購案,該營區為空軍戰術及防空作戰最高指揮管制機構。全案由國防部軍備局發包,採購案公告隔日,張大偉即暗示建築師孫文郁尋找營造廠合作投標。

司法進程與各方立場

檢察官上訴理由強調一審量刑過輕,認為沈慶光憑藉軍方人脈關係積極處理業務。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兩人稱上訴無理由,案件仍在審理中。

此案不僅涉及軍方高層貪腐,更因被告辯稱燒毀2000萬元現金的說法引發社會關注,成為近年來軍中弊案中最受矚目的案件之一。

最後修改日期: 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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