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於2025年12月11日偵結全聯大肚倉儲大火案,依過失致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起訴全聯公司、互益營造及台灣新菱公司等3法人,以及全聯工程科技部最高主管施姓特助等14人。這起發生於2024年12月19日的重大工安事故,共造成9名工人死亡、8人受傷的慘劇。
檢方認定:層層失守的致命錯誤鏈
根據檢方調查,這起火災是一連串錯誤決策與疏失所導致的悲劇。全聯公司為擴建「大肚生鮮二廠」,於2022年1月將營造工程發包給互益公司,冷凍設備工程則發包給新菱公司。全聯公司內部設有80多人的「工程科技部」,由施姓特助擔任最高主管,負責統籌旗下生鮮倉儲廠、門市新建等工程。
檢方指出,第一個致命錯誤是管理階層明知危險卻未禁止動火。工程地下1樓已鋪設大量易燃的「PS板」(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且上方樓層管道間存有直通地下1樓的孔洞縫隙,形成火星的「高速通道」。全聯工程科技部與承攬廠商在工務會議中均知悉此狀況,卻未禁止該區域使用明火。
趕工壓力下的違規作業
第二個關鍵錯誤發生在施工現場。新菱公司因施工進度落後,全聯工程科技部唐姓副理要求其提出趕工計畫,施姓特助更指示「未來進度以新菱為主」。2024年12月19日上午,新菱公司為趕工,由監工陳姓主任工程師在未申請「動火許可」的情況下,指示下包商紋禕工程行許姓負責人指派2名工人,在管道間使用氧乙炔進行切割樓板作業。
更嚴重的是,新菱公司現場負責人藍姓副理明知地下室鋪設易燃PS板且即將灌漿,竟容任下屬在危險環境下違規動火。檢方訊問時,藍姓副理竟辯稱「不一定要用防火毯,只要有東西阻隔就可以」。
簡陋防護與巡檢失靈
第三個錯誤在於防護措施的嚴重不足。施工現場本應使用防火毯隔絕火星,但實際「防護」僅由新菱公司高姓工程師撿拾工地內的矽酸鈣板及木板拼接覆蓋在PS板上。現場林姓、楊姓安衛巡檢人員雖發現工人未依規定作業,卻僅以口頭警告而未要求立即停工,導致在4至5小時的切割作業中,高溫火星沿管道間縫隙掉落至地下1樓,引燃PS板。
工人不知情下的致命作業
檢方調查發現,當天進行切割作業的工人根本不知地下1樓鋪滿易燃PS板。有工人證稱:「如果知道就不會接這個工作了」、「若知道就不接了」。陳姓監工未告知施工人員下方有易燃物,也未申請動火許可,嚴重違反工安規定。
檢方求刑與各方回應
檢方特別點名新菱公司藍姓現場負責人及陳姓監工,認為兩人身負工安重責卻輕忽漠視,偵查中先否認犯行,佯稱案發時在場監火,後又改口推卸責任,試圖掩飾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對兩人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全聯公司於起訴後發布聲明表示,對於起訴結果深感沉痛,將秉持負責任態度面對後續司法調查,並強調事故發生時建築物仍處於施工階段,尚未完成驗收及移交,現場施工管理、安全維護與工班協調由承攬廠商新菱公司及互益公司負責。全聯承諾將持續強化承攬管理與工安相關流程,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法律觀點與後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台中市勞動檢查處出具的重大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曾認定「全聯為零售業,營造工程施工非其專業能力所及,未實際參與現場施工,論為業主」而無刑責。但台中地檢署不採信此說法,認為全聯設有專業的工程科技部,實際統籌承包廠商,應論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雇主」身分。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全聯公司施姓主管等12人;施姓主管及互益公司吳姓負責人、新菱公司林姓在台業務負責人兼總經理等3人另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全聯、互益、新菱3家公司則將被科處最高30萬元的罰金刑。
工安教訓與未來展望
這起造成9條人命(7名本國籍、2名越南籍移工)的悲劇,暴露了大型營建工程在平行發包架構下的工安管理漏洞。檢方呼籲,原事業單位與各級承攬廠商共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尤其進行「動火作業」時,務必依據標準作業程序申請管制,並確認周邊無易燃物品、備妥滅火防護設施。
目前該工程仍處於停工狀態,台中市都發局表示,若經檢調完成程序,業者申請復工須向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提出安全鑑定與改善方案,經現場複查確認安全無虞後始可復工。此案的司法審理將成為台灣工安管理的重要案例,提醒所有營建業者:趕工不能成為漠視工安的藉口,每一道安全程序都是保護生命的關鍵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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