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廢棄物清理法遭追加起訴 檢方具體求刑3年6個月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會議長、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繼今年10月因涉嫌將軍光電場弊案遭橋頭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後,12月8日再因涉嫌提供閒置土地供營造公司非法傾倒約4.9萬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遭橋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追加起訴。檢方考量郭信良身為民意代表且曾任議長,卻為一己之私破壞生態環境,犯後否認犯行,向法院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光電案場閒置土地成非法傾倒場
根據橋頭地檢署調查,郭信良於民國111年間規劃開發光電案場,透過其經營的昱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地主承租台南市安南區城西段共13筆土地。然而,由於未能取得台電饋線容量,案場遲未施工,導致土地長期處於閒置狀態。
營造商為節省成本尋求非法傾倒場地
檢方指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13年間在安南區辦理「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由李姓營造公司實際負責人承攬此工程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外運作業。李男明知依施工暨品質計畫,土方應運至合法土資場處理,且相關公司均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竟為節省成本,向郭信良探詢是否有土地可供回填。
大規模非法傾倒行為持續近兩個月
檢方調查發現,李男與公司徐姓工地主任、黃姓某企業社負責人及蔡姓駕駛等人,涉嫌自113年8月20日至10月間,將「和順安居社會住宅」工程產生的營建混合廢棄物土方,未經合法土資場處理,逕行運送並回填堆置於城西段土地。傾倒數量約達4萬9372立方公尺,相當於近5萬立方公尺的龐大體積。
郭信良知情不報反刪除證據
檢方表示,昱峰能源公司不知情的員工多次發現回填土方內含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材等廢棄物,因此拍照回報給郭信良。然而,郭信良不僅未即時制止非法回填行為,反而將相關照片及影像刪除,持續容任非法回填行為。
廢棄物二次轉運至台糖土地
檢方進一步查出,部分篩選出的大型混凝土塊,遭李男與黃男涉嫌非法運送至台糖公司出租土地暫置,數量約352立方公尺,這些行為均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
犯罪所得金額龐大
根據檢方統計,李男涉嫌未依法將土方送入土資場,節省處理費用約新台幣296萬多元。黃男涉嫌收受運輸費用約543萬多元,蔡男涉嫌收受報酬2萬多元,這些均屬犯罪所得,檢方請依刑法第38條之1規定宣告沒收或追徵。
檢方追加起訴多人及公司法人
橋頭地檢署於12月8日偵查終結,依法對郭信良、李男、徐男、黃男、蔡男等人及公司法人提起追加公訴。檢方認定郭信良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嫌;李姓營造商等4人則涉犯同法之「未經許可清除廢棄物」罪嫌。
檢方建請從重量刑理由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郭信良身為民意代表,且曾任台南市議長,本應以身作則維護環境,竟為一己之私提供土地給他人非法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加上他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以資懲戒。
案件背景與關聯
此案是郭信良涉及的第二起重大司法案件。今年10月初,他因涉嫌在台南將軍光電場弊案中向業者索賄900萬元,已遭橋頭地檢署偵結起訴。此次的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是在偵辦光電弊案過程中追查發現的新事證。
未來司法程序待觀察
目前郭信良涉及的光電弊案與廢棄物清理法案均已進入司法程序,兩案將分別審理。檢方對廢棄物清理法案具體求刑3年6個月,最終判決結果將由法院審理後決定。此案也凸顯了營建廢棄物非法傾倒問題的嚴重性,以及民意代表涉嫌違法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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