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揭露建築物料安全及維修工程監管漏洞,香港政府展開全面制度改革。發展局局長甯漢豪12月20日表示將「重槌」改革現有制度,防止壞分子滲入業主立案法團進行不法勾當,並考慮由政府指派已審查承建商或成立獨立法定機構處理維修工程。與此同時,屋宇署於12月19日推出新作業備考,強制要求承建商對棚架保護網等物料進行政府認可阻燃測試,但香港營造師學會擔憂長遠執行將增加成本,建議從源頭認證著手「防假於未然」。

政府推新測試規定 業界憂成本與執行問題

屋宇署12月19日發出的最新作業備考明確規定,承建商必須確保棚網、防水油布等防護物料符合阻燃效能標準。新規定要求每批物料抽樣尺寸達1.8米 x 2米,測試須由政府指定的5間認可實驗所進行,若批次內任何一個樣本不合格,整個批次禁止使用。違規承建商可能面臨全面拆除風險。

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褀12月20日回應表示,學會認同政府保障公共安全的初衷,但指出若以「每個工程單位」為基礎進行大規模抽樣,對已盡責的承建商將構成行政與財政負擔。湯毓褀建議,制度上應引入更積極的「源頭認證」及「製造商責任追溯」機制,以更有效地「防假於未然」,而非主要依賴下游抽查。

學會進一步建議設立「合資格供應商名單」,並在實施初期加入過渡安排,如引入先導項目,逐步過渡至全面實施,以提升政策可行性與操作彈性。

甯漢豪:重槌改革防壞分子滲入法團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12月20日在電台節目中直言,現時進行大廈維修時,有一些壞分子可能會利用業主身份滲入法團內,與其他團伙進行不法勾當。她形容這是一種「系統性的勾當」,強調「若要處理這種情況,一定要十分重槌,在整個制度上徹底改變。」

甯漢豪引述坊間意見指,可考慮將來業主如需要維修,由政府指派已經審查的承建商和顧問,「讓業主無需再揀,只需出錢就可以了」,甚至成立獨立的法定機構專門處理工程事務。她承認這些建議的代價是業主將會「少了話事機會」,但認為社會可以討論。

跨部門協作與分判制度檢討

營造師學會倡議跨部門協作,涵蓋物料由源頭至使用的各個層面。目前《建築物條例》主要規管下游的建築業參與者,而物料生產、進口及分銷等供應鏈環節,則由其他部門如海關負責。學會認為若能加強跨部門協調,共同審視整條供應鏈,將有助從源頭減少不合規物料流入市場。

對於工程分判問題,甯漢豪指出分判太多會造成權責不清,當有事要追查時,人人都以不知情作為辯解。她表示政府一直以身作則,在工務工程只採取三層分判,認為業界有需要檢視問題,提出可行的操作。如果業界最終做不到,不排除透過修例處理。

相關工程爆文件遺失爭議

與宏福苑同樣由「宏業建築工程」負責大維修工程的屯門怡樂花園,近日爆出文件遺失風波。業主余先生12月20日表示,發現與「宏業」簽訂的「履約保證書」正本不知去向,該文件涉及約700萬元的保證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已於12月18日向警方報失文件。

余先生擔心若「宏業」未能履行合約,業主無法取回保證金。更令人憂慮的是,早前有二判工人在屋苑外追討薪金,更有工人激動說要「放火」,引發安全擔憂。

今年初購入怡樂花園單位的業主周先生表示,雖然不需要繳付大維修費用,但工程延滯可能產生額外費用。相比樓價影響,他更擔心安全問題,「因為一座之前都發生數次火警,所以也會擔心」。

法例修訂與未來方向

甯漢豪表示,政府已開始檢討《建築物條例》以加強懲處,目標是2026年上半年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她指出,現時大廈維修屬小型工程,事前不必經政府審批,只需報備,將來有需要思考是否需要事先審批,例如工程規模及是否同一時間進行所有工程等。

對於棚網安全問題,甯漢豪表示近日已向業界公布作業備考,在過渡期內會由建造業議會為業界集中採購棚網。她透露早前要求全港棚網下架前,已經取得過千個樣本送往化驗,惟需要時間分析。

制度改革的兩難與業界呼籲

營造師學會的觀點與政府措施形成對比。學會認為,單純加強下游抽查可能增加合規承建商的負擔,而源頭管理更能根本解決問題。湯毓褀建議:「若能在制度上引入更積極之『源頭認證』和『製造商責任追溯』機制,或能更有效地做到『防假於未燃』。」

與此同時,怡樂花園法團前主席劉先生批評維修工程欠透明,指承建商、顧問公司、物管及法團積極性及透明度很低,「過往做了決定也不通知業主」。他以工期延期為例,原定2025年7月完工,但承建商直到6月底才提出延期申請。

總結:安全與成本的平衡考驗

宏福苑大火引發的連鎖反應,暴露了香港建築監管制度的多重漏洞。政府採取「重槌」改革姿態,從物料測試、工程監管到分判制度全面檢討。然而,業界對成本增加的擔憂與對源頭管理的呼籲,顯示在提升安全與控制成本之間需要取得平衡。未來關鍵在於《建築物條例》修訂內容、跨部門協作機制能否建立,以及業界自律與政府監管如何配合。隨著2026年上半年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相關討論將進入更實質的立法階段。

最後修改日期: 2025/12/21

作者

留言

撰寫回覆或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