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上週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階段第三期(3-3期)選商機制草案,其中ESG規劃將佔10%至15%評分比重。經濟部產發署昨(01-13)日與本土供應鏈廠商徵詢意見,廠商普遍希望將ESG評分比率大幅調升至20%至30%,甚至達到選商機制50%分數,以避免開發商規避在地採購承諾。經濟部強調,ESG承諾絕非「作文比賽」,需明確寫出承諾項目和金額,相關規劃草案預計今年第一季正式出爐。

本土供應鏈強力發聲 要求提高ESG評分權重

根據產發署轉述,在01-13日的徵詢會議中,多家本土供應鏈廠商表達強烈訴求,希望現有的10%至15% ESG評分比率能夠大幅調升。廠商建議應提高至20%至30%,更有業者主張應達到選商機制50%分數,以增加開發商履行在地承諾的誘因。廠商擔心,若ESG評分比重過低,開發商可能即使該項分數為0仍能入選,導致在地採購承諾形同虛設。

選商機制重大變革 取消強制國產化

此次3-3期選商機制出現重大變化,不再如先前區塊開發須強制國產化。新的評分項目分為三大類:35分的「開發商實績」、30分的「開發商財務能力」,以及35分的「專案執行能力」。其中專案執行能力又細分為20至25分的「申請案執行程度」,以及10分至15分的「ESG規劃」。

廠商具體建議:明確管考與懲罰機制

除了提高評分比重外,業者也提出多項具體建議。首先,廠商希望開發商所提出的ESG計畫必須具有管考可行性,同時要建立未達標時的相對懲罰機制,避免開發商未履行遴選時的承諾。其次,業者建議應區分「在地設廠生產」、「合資採購」與「純買賣」(OEM)的得分權重,對於支持在地投資的項目應給予較高分數。

擴大ESG範疇 納入運維期與永續材料

部分業者強調,ESG承諾不應僅限於風場建設期的在地採購,運維期間的在地採購也應納入承諾範疇。此外,有廠商建議風場建置應採購使用可回收材質的產品,以便風機未來退役時,能夠將廢棄物資源化,實現循環經濟理念。

經濟部立場:平衡國際規範與產業發展

經濟部表示,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的制定,旨在國際規範與協助產業發展之間取得平衡。本次徵詢就是要進一步了解台灣在地供應鏈的意見,經濟部將會衡平各界意見。能源署署長李君禮上週說明,草案屬於框架式討論、收集廠商意見階段,不希望硬性規定廠商應該提報哪些ESG項目而限縮廠商空間。

ESG項目保持彈性 多面向效益並重

對於ESG應包含哪些項目及如何量化評分,能源署持開放態度。李君禮舉例說明,像是在地產業發展、漁業回饋、減碳措施、敦親睦鄰等效益都可納入考量。能源署強調,ESG有一定範疇,不會自行發明ESG項目,但會確保開發商的承諾具體可行。

人才培育同步推進 國際證照課程開辦

與此同時,離岸風電產業人才培育也在積極推進。由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營運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將於2026年3月9日至3月31日開辦「風電產業國際人才培訓班」。這項為期17天、共144小時的課程,是國內極少數深度結合「產、訓、證」的培訓計畫,更是全台唯一將價值數萬元的GWO BST國際安全證照納入課程並實際取證的培訓計畫。

青年培訓全額補助 就業率達63%

該培訓計畫主要補助對象為18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勞動部100%全額學費補助。金屬中心辦理風電產訓班至今已累積15梯次實績,根據歷年追蹤統計,結訓學員在離岸風電關聯性產業的平均就業率高達63%。課程包含全球風能組織認證的基礎安全培訓,學員通過考核後可取得高空作業、海上求生、急救、消防及徒手搬運等五項國際通用證照。

產業發展關鍵時刻 政策與人才雙軌並進

目前離岸風電3-3期ESG規劃草案正處於意見徵詢階段,經濟部將綜合各方建議後於第一季正式公布。隨著選商機制逐步明確,以及人才培育體系的持續完善,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正迎來關鍵發展時刻。未來觀察重點將在於ESG評分機制的最終定案,以及開發商如何具體落實在地承諾,實現產業發展與環境社會責任的平衡。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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