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正式公告,汽車隔熱紙透光率管理新制將於2月28日起實施,所有出廠新車必須符合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的標準,違規者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逾期半年未改善將直接註銷牌照。這項被稱為「杜絕超黑隔熱紙」的新制,將從源頭管控行車安全與識別性。
新制實施時間與適用範圍
根據交通部在「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記者會」公布的信息,新制將自今年2月28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表示,初期僅針對2月28日以後出廠的新車及其後續驗車進行管理,舊車部分目前不溯及既往。不過,交通部也透露未來可能推出「落日條款」,在成效有限的情況下,將擴大管理至舊車。
透光率標準分級管理
交通部完成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明確規範不同車型的隔熱紙透光率標準。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須達70%以上、前側窗須達40%以上。而對於乘員安全更有考量的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標準更為嚴格,除前擋70%以上外,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須達40%以上。B柱及後座則沒有數字要求。
違規罰則與檢驗機制
交通部在記者會中詳細說明違規處罰機制。經檢驗不合格者必須在1個月內改善並申請覆驗,覆驗不合格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個月未改善將吊扣牌照,逾期半年則直接註銷牌照。交通部表示,未來可能考慮加強臨檢或民眾檢舉機制,以杜絕隔熱紙透光率相關違規。
合格標識雙軌制與源頭管理
為從源頭把關,交通部建立合格隔熱紙標識制度。消費者在挑選隔熱紙時,可先於「車安網」查詢合格產品資訊。合格標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其格式由申請者訂定,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另一種由專業機構印製、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或ARTC)核發。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從車內方向往外看,副駕駛座側),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
制定背景與業界協調
交通部表示,這項管理辦法是基於去年六月公布的「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所制定,考量因素包括國內氣候條件、道路環境、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性,同時也比較了各國規範。交通部在制定過程中,邀請文教基金會、汽車代理商、車輛相關公會、隔熱紙產品業者及運輸業相關公會代表等出席「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說明會」,經過多次溝通協調後達成共識。
銷售端配合與未來展望
考量國內車輛銷售模式,有相當比例由車輛銷售端協助民眾黏貼隔熱紙,公路局暨所屬監理機關已與各大汽車經銷商、代理商、公會等建立合作機制。未來民眾購車後若有黏貼隔熱紙的需求,銷售端將共同宣導及協助選用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以提升駕駛人行車的識明性。交通部強調,這項新制希望在兼顧國內氣候車內溫度、隱私、行車安全、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的基礎上規劃,達到安全與舒適的平衡。
結語:安全與隱私的平衡考驗
隔熱紙透光率新制的實施,標誌著台灣在行車安全規範上邁出重要一步。雖然初期僅針對新車管理,但交通部已預告未來可能擴大至舊車,顯示政府對提升道路安全識別性的決心。這項政策如何在保障行車安全與尊重車主隱私需求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觀察的重點。消費者在選購隔熱紙時,務必認明合格標識,避免因違規而面臨罰款甚至註銷牌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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