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將於明日(12月9日)在立法會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針對過去五年接獲約1630宗大廈管理投訴的上升趨勢,深化改革樓宇管理工作,包括修改主管當局權力、改革法團會議程序,並考慮為授權票設上限以提升業主參與度。

投訴數字上升反映市民關注度提高 民政總署過去五年共接獲約1630宗有關大廈管理的投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投訴數字有上升趨勢,主要因為市民對大廈管理的認知及關心增加,亦知道投訴有門。她指出投訴個案種類繁多,包括涉及物管公司的服務質素,以及法團在處理大廈工程時與業主達不到共識等問題。

民政事務總署面臨權力不足困境 麥美娟在電台節目中坦言,民政事務總署以往在編制上主要擔當支援角色,在處理投訴時最大的困難是法例上可以行使的權力不多,人手亦緊張。她表示理解社會要求當局更高程度參與法團事務,因此局方將提出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大型維修工程將強制舉行簡介會 根據修例內容,未來將要求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型維修工程項目進行表決前至少7日,必須舉辦一次簡介會,向業主詳細解釋工程細節,協助業主作出合適決定。麥美娟舉例說明,若每戶工程費達3萬元或以上,須有屋苑5%或100名業主親身出席會議投票,相關工程資料亦須張貼於當眼位置。

授權票制度面臨改革 考慮設上限 針對授權票制度,麥美娟提到社會有聲音提出應取消授權票,但有法團的業委會成員提出授權票有其作用,例如部分業主已移居海外,或有年長業主需要授權子女出席會議。她認同需要做好監管,正考慮為授權票設上限,稍後將諮詢立法會、業界及法團意見。

具體方案包括:若屋苑少於50戶,每人只可取得一份授權票;若多於50戶,授權票數量則不得超過業主人數的2%或20份。麥美娟建議,授權票應清楚填寫投票意向,並在大廈公開張貼已簽署授權票的業主名單,以加強透明度。

加強授權票監管措施 麥美娟進一步說明監管細節,未來將要求法團在當眼地方張貼授權票的名單,以便監察有否假授權的問題。同時會要求業主申報有否看過會議議程、表決事項等。她具體描述授權票的填寫要求:「你有冇睇過呢個會嘅議程?有,剔咗佢;知唔知呢個會嘅議程要做啲表決?有,請剔咗佢;你係咪呢個單位嘅業主?係咪有權去授權㗎?你嘅身分證號碼係乜?有,咁剔咗佢,然後就簽名。授權票亦會講明如果亂填係刑事嘅。」

修例背景與社會關注 此次修例背景與宏福苑火災事故引發的社會關注有關,該事故凸顯大廈維修工程監管問題。政府計劃透過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升業主在維修工程決策過程中的知情權及參與度,確保工程透明度。

未來展望與諮詢程序 麥美娟表示,關於是否全面取消授權票的問題,考慮到部分移居海外或年長業主的實際需要,仍需作進一步諮詢。修例草案將擴大處理法團事務的權力,改革樓宇管理工作,相關建議將在明日立法會會議上詳細講解,並展開後續諮詢程序。

此次《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標誌著政府對樓宇管理問題的積極回應,旨在平衡業主參與與實際操作需求,透過制度性改革提升大廈管理的透明度與效率,回應過去五年累積的1630宗投訴所反映的社會訴求。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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