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預計3月31日實施新制,針對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等11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一年內累計達3次,或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一年內達2次,將強制參加3小時的「矯正防制班」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違規者除講習外仍需繳納罰鍰,此舉旨在矯正危險駕駛行為,提升整體道路安全。

三大核心違規態樣納入強制講習範圍

根據交通部2026年3月5日預告的修正草案,本次修法聚焦三大危害交通安全的核心違規態樣。首先是「闖紅燈」行為,這是最常見的危險駕駛行為之一。其次是「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這類違規容易導致路口事故。第三是「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處所未依規定減速」,此類行為對行人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交通部表示,這些違規行為被認定為對交通安全有重大危害的特定違規累犯駕駛行為,因此將其納入強制講習對象。一般駕駛人在一年內上述違規達3次者,或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在一年內違規達2次者,都必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1項具體違規樣態與相應罰則

交通部共列舉出11種具體的裁罰樣態,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闖紅燈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將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

第二類是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包含三種具體情況: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這些違規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

第三類是未依規定減速的違規行為,涵蓋七大類型: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這些違規同樣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

講習制度與未來強化規劃

本次修法在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中新增「矯正防制班」,時數為3小時。交通部指出,此修法是因應2025年10月公布的「駕照管理3策略」中所規劃的「回訓制度」,希望透過教育與矯正機制,協助違規駕駛人修正不良駕駛行為,並強化道路安全意識。

此外,交通部去年已預告將於2026年9月進一步強化回訓制度。根據規劃,一年內違規2次的危害道路安全累犯,講習時數將調高。其中,再犯班講習時數將由現行4小時提高至6小時;酒駕再犯班則由12小時增加至15小時;另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6小時課程,並新增道路風險辨識、人本駕駛等內容,以全面提升駕駛安全素養。

實施時程與法制作業

交通部於2026年3月5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草案預告期為7日。交通部表示,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預計在3月底前完成修正發布事宜,目標是3月31日正式實施新制。

這項新制標誌著台灣交通管理從單純處罰轉向教育矯正並重的方向發展,未來駕駛人除了繳納罰鍰外,還需投入時間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顯示政府對提升道路安全的重視程度日益增加。交通部期盼透過此機制能有效降低危險駕駛行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率,營造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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