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鐵道電影院營運團隊於12月30日突然宣布暫停放映,引發影迷不捨與外界關注。花蓮縣文化局12月31日澄清,暫停營運主因是115年度縣總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完畢,導致營運委託案需採保留決標,並非長期閉館。文化局正依《預算法》、《地方制度法》等規定以既有經費優先支應,力拚最快於2026年1月中旬恢復放映,確保藝文服務不中斷。
營運團隊感性告別 細數五年成長軌跡
花蓮鐵道電影院營運團隊12月30日在社群平台發文宣布即日起閉館暫停放映。團隊細數五年營運歷程:第一年(民國110年)策畫99場電影放映,迎來5,516位觀眾;今年(第五年)共播映498場電影,吸引14,678位觀眾。對於僅有64席座位的小影廳而言,這樣的成長相當不易。
團隊回顧五年來克服的挑戰:草創第一年遭逢COVID-19疫情,需戴口罩、量體溫、採梅花座甚至短期閉館;第四年面對0403大地震,園區內三棟建築受損,但電影院仍奇蹟般持續營運。團隊表示,這是多年來首次無法順利向觀眾公布隔年一、二月的放映節目,儘管已盡力排除困難,仍須在新年年初暫時向觀眾道別。
文化局澄清預算程序問題 強調非長期閉館
花蓮縣文化局12月31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花蓮鐵道電影院屬於「115年花蓮影視基地營運管理」計畫之一,相關採購案已於114年11月27日公開招標、114年12月19日完成評選,由原營運團隊取得第一序位優勝廠商。
文化局指出,因115年度縣預算案尚未經花蓮縣議會審議完畢,且計畫內含部分新增預算,依法無法動支、需採保留決標方式,致使115年度1月份需暫停營運。文化局強調,電影院自110年營運迄今,已放映1,776場次電影,觀影人次達4萬9,197人次,是縣內重要影視文化基地,絕不會長期閉館。
議員提出法律觀點 質疑行政程序處理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12月31日在臉書發文提出不同看法。她指出,依《預算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即便年度總預算尚未通過,延續性的例行業務仍可比照上一年度動支,例如既有的公共服務與福利支出。
楊華美認為,鐵道電影院的策展與放映業務已執行多年,屬於延續性業務,理應可依法持續辦理,唯有新增政事才需待預算通過。她質疑行政失職卻把責任推給議會,呼籲花蓮縣府要自己負責,不該帶風向。
文化局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文化局表示,目前已與相關主計及會計單位持續溝通協調,積極尋求可行解決方案。後續將依《預算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動支既有經費,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相關程序,希望能在明年1月中旬恢復電影放映。
文化局強調,鐵道電影院自民國110年營運迄今,透過播映各式藝術、獨立電影及紀錄片、舉辦短片競賽、電影座談等藝文活動,已成為在地民眾觀賞藝文電影的首選之處,將全力確保縣內藝文服務不中斷。
影迷反應熱烈 期待早日回歸
營運團隊的暫停放映公告發布後,引發大批網友留言和轉貼,影迷與藝文界紛紛表達不捨與支持,顯示鐵道電影院在花蓮藝文生態中的重要性。許多觀眾在社群媒體上分享過去在鐵道電影院的觀影經驗,並期待電影院早日恢復營運。
事件現狀與未來展望
目前花蓮鐵道電影院已暫停放映,文化局正積極處理預算程序問題。關鍵觀察點在於文化局能否如期在2026年1月中旬完成相關行政程序,恢復電影放映活動。同時,縣議員楊華美提出的法律觀點是否會影響後續處理方式,也值得關注。
文化局呼籲民眾後續放映資訊可關注「花蓮鐵道電影院 Facebook 粉絲專頁」,並強調將讓民眾再次走進鐵道電影院,享受優質的藝文影像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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