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的慘劇,檢調偵辦工作引發中央與地方權責爭議。花蓮縣政府於01-27提出十點聲明,嚴正指控中央政府在防災整備、風險評估及應變支援上多項失職,並呼籲檢調應「一視同仁」查辦行政院。與此同時,遭聲押的光復鄉長林清水反咬縣長徐榛蔚才是指揮官,讓究責層級恐將升高至縣府層級。

中央地方權責之爭 法規各說各話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指稱「《災害防救法》強調法定地方指揮官為縣長,鄉公所僅是配合單位」的說法,花蓮縣政府嚴正駁斥。縣府指出,依《災害防救法》第6條至第12條規定,各級政府均須依法設置災害防救會報及災害應變中心,並由各該層級首長擔任指揮官;鄉層級之法定指揮官即為鄉長,依法負責轄內疏散撤離、收容安置及災情通報等第一線應變作為。

縣府進一步說明,依《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之應變作業程序,鄉公所災害應變中心負責實際執行第一線疏散撤離,通知村里疏散撤離,並將疏散情形回報縣政府登載中央災情系統;縣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則依法負有協助研判、資源整合與統籌協調之責。

然而,非本案律師陳君瑋指出,根據災害防救法規範,各行政首長應視災害規模,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擔任指揮官,縣長有指揮監督防治的責任,事先的警告都必須要由縣長來做相關的發出警告。

中央評估反覆 撤離人數暴增11倍

花蓮縣政府指控,中央對於馬太鞍溪堰塞湖影響範圍與撤離人數之專業評估前後反覆不一。依林保署歷次傳達予地方政府之資料顯示:7月26日發布緊急通報單初報;8月6日評估影響150戶;8月12日評估撤離三鄉鎮五村里共259戶697人;9月17日更再度下修致災風險,評估光復鄉3村58戶45人。

然而至9月21日,農業部仍建議180戶,內政部另行委託研究且最終內政部長劉世芳裁示下,改「依NCDR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套圖1800戶版本(約8000人)」,至晚間19時才取得中央套圖資料。與原8月12日撤離259戶(約690人)相比,匡列人數增加11倍之多,也是台灣史無前例撤離規模。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表示,去年9月21日中央告訴地方只須撤離690人,隔天暴增到8600人,一天之內撤離規模暴增十倍,地方政府是要如何能夠憑空生出人力、車輛和收容空間?

中央整備不足 計畫遲至災後才完成

縣府指出,8,000餘人災害撤離規模為台灣首例,依《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有關疏散計畫及災防資源建檔,依規定須由農業部、內政部、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及原民會等七個中央部會共同輔導地方政府完成。

然而實際上,中央直到10月16日在中央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政委主持跨層級會議下,才完成「8,000餘人規模」疏散撤離計畫草案,並於10月18日才首次進行實兵疏散演練。災害發生前,中央未盡責如次大規模的實質輔導與整備。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指出,行政院直到去年10月16日才擬定疏散計畫草案,去年10月18日完成撤離演練。但是堰塞湖潰壩溢流的災害是去年9月23日發生,整整慢了23天,難道不是事後諸葛?

關鍵決策失誤 錯失黃金疏散時間

縣府強調,依災前整備會議,花蓮縣政府由秘書長於8月11日等多次會議強調,當堰塞湖發生潰壩或重大溢流風險時,「農業部也必須《施放海嘯警報》」,以強化警示效果。然而災害發生當下,中央未施放海嘯警報,導致民眾對災害嚴重性認知不足,錯失至少30分鐘的黃金避難時間。

基礎建設不足 中央管河川疏濬不力

縣府指控,馬太鞍溪屬中央管河川,開口堤防之補強與防洪能力,依法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災害整備會議中,地方政府也多次強調兩開口堤之風險,縣府秘書長亦示警「如果潰壩等於山洪爆發,經濟部九河分署的馬太鞍溪開口堤必須補強,且強度一定要夠」。然繼康芮颱風後,樺加沙颱風再次潰堤,直接衝擊光復市區,顯示中央補強明顯不足。

此外,馬太鞍溪為中央管河川,然長達9年未見中央主動積極疏濬紀錄,僅有兩次疏濬係花蓮縣政府主動向中央申請後才得以執行。長期河道淤積、通洪斷面不足,早已是結構性風險。

風險訊息誤導 中央官員發言爭議

縣府指出,在丹娜絲颱風後,依公開資料顯示,於8月13日立法院朝野協商、8月26日立法院質詢時,行政院長卓榮泰及農業部長陳駿季多次對外宣稱「無立即危險」、「10月底才會溢流」等訊息,嚴重影響地方與民眾誤判風險,事實證明與後續災情嚴重度完全相反。

檢調偵辦進展 究責層級恐升高

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案,於01-14指揮調查局搜索光復鄉公所等相關地點,並約談鄉長林清水等人,訊後以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偽造文書等罪將林清水聲押獲准。

根據《鏡周刊》報導,林清水遭聲押後情緒激動,除了替自己喊冤,認為鄉公所人力物力不足,無法獨力執行大規模撤離,還多次指控縣府未提供足夠支援,而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發生時地方指揮官是縣長徐榛蔚,但她在溢流發生前還出國,還說自己已經盡力,不能單方面究責他。

週刊也報導,檢調取得資料顯示,花蓮縣府在被多次示警通報後,沒有確實執行疏散,而鄉長林清水陳報疏散數據有誤,忽略災前警戒。

縣府強調依法執行 設置前進指揮所

花蓮縣政府強調,自9月21日11時林保署第九次緊急通報單(編號續8)發布黃色警戒後,縣府即依法要求鄉鎮市公所啟動預防性撤離作業。9月22日農業部林保署發布第十次緊急通報單(編號續9)紅色警戒,縣府亦依《災害防救法》要求鄉公所災害應變中心進行強制撤離作業。

縣府嚴正駁斥報導「中央連續9度下達必須立即疏散警訊,花蓮縣政府卻僅以已知悉草率結案」與事實不符。9月23日堰塞湖潰決當天上午,縣長徐榛蔚再次要求以最壞情境進行應變準備,包含預置清淤及大型機具、醫療應變站、食物調配、調度兵力與規劃交通封控,裁示各單位「要做未來的處置作為」,縣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12條規定設置前進指揮所。

徐縣長更於會議上明確要求三鄉鎮全面停止危險區活動、完成避難與收容整備,當日會議林保署花蓮分署長黃群策、光復鄉長林清水、萬榮鄉長梁光明及鳳林鎮代表等皆有參與,明確知悉縣府要求撤離危險區域指示。

政治角力升溫 藍營聲援徐榛蔚

國民黨團於01-27召開「中央清算徐榛蔚,六問卸責民進黨」記者會,書記長羅智強、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立委翁曉玲出席。羅智強指出,民進黨最擅長運用司法,把每一個執政危機,變成清算在野的契機,「先有高虹安,現有徐榛蔚,明天又是誰?」

羅智強提出六問:第一,避險疏散計畫是不是行政院擬定?第二,地方政府有能力一天撤離8600人?第三,行政院預估失準、防洪疏濬不力,結果卸責地方?第四,農業部海嘯警報災發生時未施放,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議垂直避難,不是行政院錯誤決策?第五,防災系統支離破碎,行政院只想甩鍋、卸責地方?第六,馬太鞍溪上中下游都屬中央管轄,9年沒疏濬,難道不是廢弛職務?

羅智強表示,照講,責任最大在於中央政府,請問檢調要不要把廢弛職務的劉世芳、陳駿季一起抓起來?

案件偵辦中 縣府籲一視同仁

花蓮縣政府重申,依《災害防救法》第6條至第12條規定,各級政府均須依法設置災害防救會報及災害應變中心,並由各該層級首長擔任指揮官;花蓮縣政府面對災害,始終依法行政、全力救災,對於該負責任絕不迴避;但對於中央法定職責未履行、事後卻政治性卸責地方的作法,縣府無法接受。

目前本案已由檢調機關偵辦中,花蓮縣政府對全案依法接受檢視與調查,如有應負之責絕不迴避。縣府亦嚴正呼籲,相關調查應依法一視同仁,全面釐清各級政府之權責歸屬,唯有在事實基礎上誠實檢討、完善制度,方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花蓮縣政府新聞科長李冠霆表示:「檢方未公開的內容,我們花蓮縣政府不便也不多以評論,重申所有的防災作為,皆依照災害防救法相關的程序辦理。」檢調則表示涉及偵查不公開,但都依法偵辦中。

事件現狀與未來觀察

馬太鞍溪堰塞湖降挖工程於01-26達預期目標湖水幾乎見底,但洪患重災區仍有鄉親還在苦尋家人甚至天人永隔。這場造成19死5失蹤的悲劇,不僅暴露台灣防災體系的結構性問題,更引發中央與地方激烈的權責爭議。隨著檢調偵辦工作持續進行,究責層級是否會從鄉長升高至縣長,甚至觸及中央部會首長,將成為未來關鍵觀察點。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治角力也讓此案從單純的災害檢討,升級為政治與司法攻防戰。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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