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今日(04-02)宣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行政契約範本草案重大調整,其中最受業界關注的履約保證金將改採兩段式返還機制,同時確立每度電新台幣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能源署強調將秉持公開透明選商機制,穩健推動離岸風電市場,朝今年完成3-3期選商目標邁進。
行政契約草案核心內容公布
經濟部繼3月27日對外公告區塊開發3-3期選商機制後,能源署於4月2日辦理行政契約範本草案線上說明會議,詳細說明範本草案內容。根據能源署說明,本期行政契約內容配合選商機制納入擴充容量機制,並於行政契約中納入三方契約概念,明確獲配風場及擴充風場設置內容、主要義務、履行ESG規劃及能源韌性承諾、配合查核、契約變更讓與、契約展延及相關履約義務違約罰則等。
履約保證金兩段式返還機制
本次草案最重大的調整在於履約保證金返還方式。能源署明確表示,將調整履約保證金採兩段式返還:第一階段於業者取得電業執照後1年,返還能源韌性項目外的履約保證金;第二階段則在完工併聯5年後完成能源韌性查核,業者得請求返還剩餘履約保證金。此調整旨在明確風場開發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以利業者備標。
保底收購價格確立
草案中明確設定每度電新台幣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為開發商提供穩定的收益預期。能源署表示,此價格設定是經過審慎評估,旨在平衡開發商投資回報與消費者電價負擔。
公開徵求意見期限
能源署在說明會中表示,歡迎各界針對3-3期行政契約草案提供意見,各界會後具體建議可於4月10日前以書面意見提供能源署,以利完善行政契約。能源署將綜合各界意見後,儘速公告行政契約範本,完備3-3期行政契約。
選商目標與能源轉型願景
能源署強調,將秉持公開透明選商機制持續穩健推動我國離岸風電市場,朝今年完成離岸風電3-3選商的目標邁進。期盼結合優質開發商量能,攜手共同投入離岸風電開發,落實我國能源轉型及淨零目標。經濟部能源署表示,會後將綜合各界意見,儘速公告行政契約範本,為今年完成選商目標奠定基礎。
未來觀察重點
隨著4月10日意見徵求截止日期逼近,業界對於行政契約最終版本的關注度持續升高。兩段式履約保證金返還機制如何具體執行、能源韌性查核標準為何,以及保底收購價格在實際運作中的調整機制,都將是未來觀察的重點。能源署能否如期在今年完成3-3期選商,將直接影響台灣2026-2035年的離岸風電發展進程與能源轉型目標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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