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宣布重大便民措施
宜蘭縣政府為協助建築業界因應當前經濟困境,正式宣布針對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核發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案件,即日起自動展延建築期限1年。這項措施無需申請,縣府直接給予延長,預計全縣約1000件建照案件受惠。
應對多重經濟挑戰
根據宜蘭縣政府說明,此政策主要因應近期美國對等關稅、中央政府「限貸令」等經濟問題,以及營建產業長期存在的缺工、缺料與物價上漲等挑戰。縣府希望透過這項便民措施,減輕建築業者與民眾負擔,讓建築工程在面對困難時能有更充裕的時間完成。
法源依據與實施細節
這項展延措施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及《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實施。適用對象為宜蘭縣政府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間核發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案件,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縣府強調,此政策是參酌全國各縣市因應營建困境所採取的措施,經審慎評估後決定實施。
減少行政流程負擔
宜蘭縣府特別指出,這項展延措施「不用申請、縣府直接給予延長」,民眾和業者無須再跑流程,建築期限就會自動延長1年。此舉旨在減少行政往返,讓業者能更專注於工程進度管理。
保障產業穩定發展
縣府期盼透過這項措施,能有效協助建築相關產業穩定發展,並進一步保障民眾的權益。代理縣長林茂盛在相關場合表示,縣府持續關注各產業面臨的挑戰,並採取相應措施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全國性營建困境因應
宜蘭縣府的這項決策反映了當前全國營建業普遍面臨的困境。各縣市政府紛紛採取類似措施,協助業者度過難關,維持建築市場的穩定運作。
未來展望
這項自動展延措施即日生效,縣府將持續觀察實施效果,並視需要調整相關政策。同時,縣府也呼籲業者在延長期限內妥善安排工程進度,確保建築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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