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交通違規改革重大變革
加州法官準備向州議會提出建議,將輕微交通違規從刑事指控轉為民事違規,此舉可能影響每年超過四百萬張交通罰單中的七成案件。這項由州司法長卡蒂爾(Tani Cantil-Sakauye)支持的提案,旨在保護違規者權益並減輕低收入者負擔。
改革具體內容與範圍
根據新唐人2017年06月30日的報導,提案建議將多種交通小違規重新分類為民事違規,包括Stop Sign停車標誌未停、不安全變換車道、超速15英里以上、尾燈壞掉還上路等。這些違規將不再由刑事法庭審理,而是轉入民事程序。
保留刑事處理的違規項目
然而,涉及公共安全重大風險的違規行為將繼續作為刑事處理,包括酒駕、吸毒駕駛、酒駕停牌期間繼續駕駛等輕罪違規。這些嚴重違規仍將維持原有的刑事審理程序。
民事審理程序優勢
在民事法庭的新制度下,法官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做出裁定,被告也能用信件為自己辯護。雖然輸了案件後仍保有上訴權利,但不能要求第二次庭審。官員表示,這項改革主要目的是避免違規者因缺席庭審而被逮捕及課以昂貴罰金。
實施時間表與支持力量
這份草擬的提案已獲得州司法長卡蒂爾的公開支持。法庭官員希望能與州議會合作,在明年完成最終計劃。如果提案獲得通過,將是加州交通執法制度的重要轉變。
改革影響與展望
這項改革若能實施,將大幅改變加州居民面對交通違規的處理方式,特別對低收入族群提供更友善的司法程序。同時,刑事司法系統也能更專注於處理嚴重違規案件,提升整體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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