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針對民代質疑大坪頂非法棄置瀝青等廢棄物一事嚴正澄清,強調小港區坪北段437地號(大坪頂地區)為水利局污水工程承攬廠商依法承租的暫置場,現場僅堆放工程相關物料,未堆置外來廢棄物,使用完全符合土地管制規定。
爭議源起與市府回應
針對部分民代質疑大坪頂非法棄置瀝青等廢棄物,高雄市政府(來源:高市府)明確表示,該場地為水利局污水工程承攬廠商依法承租的暫置場,專門用於工程期間堆放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及管材、工程機具。市府強調此為合法暫置行為,並非填埋或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呼籲外界勿混淆視聽。
場地用途與管理規範
根據高雄市政府說明(來源:高市府),現場僅作暫置用途,不屬於整地開發。廠商僅需向水利局補正實施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環保局亦要求暫置期間遵守《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包括廢棄物堆置覆蓋、標示等措施。市府表示目前已要求廠商進行改善,確保符合相關規範。
土地使用合法性
高雄市政府指出(來源:高市府),該地屬都市計畫保護區,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不同。水利局以該地作為污染防治設施工程的臨時堆置場,依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完全屬於合法使用範圍。市府強調將持續督導並落實環境管理,確保工程施工合法、安全,且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
未來監管與改善措施
高雄市政府承諾(來源:高市府)將持續加強督導並落實環境管理,確保污水工程施工過程符合法規要求。環保局已要求廠商在暫置期間遵守廢棄物清理相關規定,並持續監督改善進度,以維護周邊環境品質。
目前大坪頂工程物料暫置場的使用爭議已獲得市府明確澄清,相關單位正持續監督廠商改善措施,確保工程進行符合環保法規要求,維護當地居民權益與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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